2018年国家药监局连续出手收回GMP证书缺陷汇总
一、擅自改变已批准的处方和工艺,产品实际生产工艺与注册工艺不一致
1、擅自改变复方岩白菜片已批准的处方及关键工艺参数,使用滑石粉、微晶纤维素和糊精替代了原处方中的预交化淀粉和低取代羟丙基纤维素,并随意调整中间产品烘干温度。
2、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低限投料的情况。
3、产品实际生产工艺和注册工艺不一致,替米沙坦胶囊产品应使用2号胶囊灌装,实际使用1号胶囊。
4、冠心七味片未按注册批准工艺生产,丹参等三味药材应当经提取后进行浓缩制成稠膏投料,实际是提取后直接与相关药材细粉喷雾制粒后生产。
5、硫酸庆大注射液擅自变更灭菌工艺参数,应100℃灭菌的产品于2014年9月起将灭菌温度调整为121℃,2015年12月起又将灭菌温度调整为115℃。
二、数据可靠性问题:主要涉及检验数据不真实、记录造假、计算机管理不符合要求
1、检验数据不真实,修改计算机系统时间后伪造稳定性试验样品检测数据,编造滴定液配制记录。
2、更换分析仪器的电脑主机及升级操作软件未进行相关验证,备份数据不完整。
3、存在删除图谱、修改分析仪器系统时间后检测的行为。
4、部分品种没有按照中国药典标准进行全项检验,且部分检验记录不真实。
5、质量控制系统不能有效运行,检验数据未能溯源,辅料质量控制不符合要求,部分分析方法未经验证,未对分析仪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权限管理和有效管控。
6、未对分析仪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权限管理和有效管控。
7、未对分析仪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权限管理和有效管控。
8、未对分析仪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权限管理和有效管控。
9、批生产记录不真实,同一操作人员在同一时间进行不同品种的生产操作,批生产量与实际设备生产能力不相适应。
10、2016年、2017年未组织原料部员工进行体检,且编造了2016年体检报告。
11、中药材检验记录不真实,部分中药材、中药饮片检验记录互相矛盾。
12、部分原料药的发放使用记录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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